2004年11月10日~14日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报名(个人网报信息确认和数码摄相)的日子,我于11日下午去西安市社会考生报名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文艺路)报名,在报名中发生的以下事情令我实在纳闷:
一、 缴费合计130元(90元考务费+30元档案邮寄费+10元数码数码摄相费)。
二、 他们所开具的票据总共两张,1、《陕西省事业性收费零星收款票据》,缴费内容为“报名考务费90元”,盖有“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收费专用章”。2、《收款收据》,内容为“档案邮寄费30元,数码照相费10元”,盖有模糊不清的“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财务专用章”。
三、 以上所提两张票据中均为填写缴款人姓名。
对以上三点本人有以下疑惑:
1. 他们总共收了我130元,但同在西安市,同是报名点,为什么西北工业大学仅收90元呢?不知两家执行的不是一个政策,还是大公无私的西北工业大学替考生垫了40元钱???
2. 其中第二张收据中涉及到了西安市自考办,请问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自考办有什么关系呢?这合理吗??而且“档案邮寄费更是无稽之谈,连考上还没考上,档案往哪儿邮寄???再说,即使考上,档案是考生自己从档案所在单位提取,与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有什么关系呢????
敬请相关媒体和主管上级尽快予以调查,因为14日报名就要结束了。
希望为了正义而奋斗的人们相互转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