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腐败的根源
一个人糟蹋自己的钱,我们最多说是个败家子,绝不会说他腐败,他的下场就是破产、穷困潦倒,这种情况并不普遍,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挥霍自己的钱财。但一个人糟蹋公众的财产,或是滥用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我们就会说他腐败,因此,腐败不是针对私人行为的评价,而是针对公权力滥用而导致的公众利益、法律和社会道德的破坏。
腐败的根源首先是公权力。最早的腐败是原始社会末期,剩余产品出现后,部落首领贪污、挥霍公共财产,这与今天的国有企业的腐败并无二致。
腐败的来源有两条:一是公共财产,二是公共权力。
私有财产是个人的,个人如何使用它,不存在腐败问题;一个资本家,首先他不会贪污自己的钱,其次,他对自己资产的利益相关系数很高,他会两眼紧盯着,不允许任何人贪污、偷盗他的财产,他会花大价钱雇人监督经营财务状况,管理者或工人胆敢贪污或偷盗他的财产,不但会失去工作,还会进监狱。
而公有财产则完全不同,《郁离子》中有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官差要出差,上司要他到江上坐公船,到了江边,又返回来;上司问:“你怎么回来了?”他说:“到处都是船,不知哪艘是公船”上司说:“笨蛋!最破的船就是公船了!”,公有财产自古都是破坏、挥霍、侵吞的对象。
所有的人对公有财产的利益相关系数都几乎为零,人们从追求它的利润上获得不到利益,也就没人追求它的利润,没人保护它,因为这样做获得不到任何个人利益;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或者政府官员的上级,上级的上级……,都不是它的所有者,都不追求它的利润,都不会尽力保护它不受侵害。相反,从对它的掠夺与瓜分上获利容易而且极为安全。因此,公有制必然导致腐败。这就如同一大堆金银财宝由一群与它毫无关系的人支配,结果只能是偷光、抢光、分光。公有制一定会带来腐败,一个社会中的公有财产比例越高,腐败就越严重。自古就有的贪污公款现象,就是因为款是“公”的,而不是私的。
如果金刚石与石墨相击,那么,碎的一定是石墨;鸡蛋与石头相碰,破的一定是鸡蛋。这是由它们的硬度决定的,硬度低的总是被硬度高的击碎。而国企与私企或外企无论是竞争,还是合资,吃亏的一定是国企。因为无论是私企,还是外企中,资本家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极高,他们给管理者高薪和股份,对管理者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的利润,而管理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也较高,管理者对工人实行按劳付酬,干得好不但工资高,而且升职、奖励;干得不好,就会被开除,这极大地提高了工人对职业的利益相关系数。而在国企中,所有人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都几乎为零,作为管理者的政府官员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也几乎为零。利益相关系数的大小,就决定了利益组织的“硬度”,国有企业是所有企业中硬度最低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堪一击,而出现利益分配问题时,与外企合资的国企一定是吃亏的,这就是有的人所说的“猪和鸡的合资”:猪贡献肉,鸡贡献蛋,最后猪就什么都不剩,鸡还是鸡。这就是很多人反映国企与外企合资中种种卖国现象的根本原因:国家所有制决定了这种合资一定是国企吃亏,如果是私企与外企合资,就不一定谁吃亏,因为它们还有一搏,例如娃哈哈的合资就很成功。而国企则完全没有资格与外资相争。
如果一个社会全是国企,对外资完全封闭,那么,国企的瓦解是逐渐的,掠夺与瓜分也是逐渐的,腐败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但还不是特别显眼,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停滞、倒退状态,朝鲜就是如此;如果社会经济是开放的,既有国企又有外企、私企、国企和外企的合资企业,那么,国企的种种腐败现象、对国家财产的侵吞、种种卖国现象就会变得十分剧烈,这就如同一筐鸡蛋放在竹篮里搬碎的可能小些,但与一堆石头混在一起搬运就会全碎。问题的根源不是私企、外企“太硬”,而是国企“太软”,国企的存在是腐败的真正原因。
公权力是导致腐败的另一个原因,政府官员手握极大的公权力,但他们的工资却很微薄、工资与当地经济发展没有关系,对当地公共利益的利益相关系数几乎为零,也就是说追求公共利益并不能使他们获得利益,而又缺乏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以权谋私,公有制经济严重缺乏追求利润的动力,缺乏保护公共财产、公共利益的声音,这就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以权谋私越来越严重,造成腐败的不断加剧。
由于政府严重缺乏制约,中国政府机构极度膨胀,官民比例已经达到1:18,尽管政府官员的工资不高,但是,财政收入已支付不起政府开支,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制订种种不合理的法规,压榨、掠夺工商业者和普通民众;还有600多万的政府人员是编制外的,也就是说政府不负担他们的工资,给他们公权力,让他们自己“创收”,他们的收入完全靠乱罚款、乱摊派、敲诈勒索。政府依赖“腐败”养活!腐败造成的破坏程度与政府的庞大的人员规模是一致的。
司法机构是所在地政府的附庸,它们的开支、收入由地方政府支付,它们的官员由当地政府任命,它们依附于地方政府,自然不会去监督政府,这就使政府的腐败严重缺乏制约。
而司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同样微薄,他们的行为同样缺乏制约、监督,必然带来腐败;而对于国有资产的贪污、挪用、侵吞本来社会就严重缺乏追究的力量,这更加剧了司法的腐败,司法权很大程度上成了他们牟利的工具。
新闻没有自由,新闻媒体都是国有的,它们同样受所属的地方政府管辖、控制,它们根本没有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力,这就使新闻监督成了空话。
新闻机构的国家垄断性,新闻媒体无论是记者还是负责人,都无法从媒体的壮大、信誉中获得好处,他们对媒体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几乎为零,从其利润中获得不到个人利益,也就根本不在乎媒体的品牌、信誉,为了金钱和权力,常常制造假新闻,媒体的腐败越来越严重,歪曲事实、耸人听闻的假新闻时常出现。
医院也主要是公办的,它们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具有国家垄断性质,医院的负责人不是所有者,无权分配利润,从长远经营、医院声誉上获得不到什么利益,从收受医药推销人员的贿赂、从抬高药品价格、乱收费上获利十分容易,这就决定了医院的种种坑害病患的行为的泛滥。如果医院要市场化,首先就必须私有化,制订准入标准放开市场;如果医院是官办的,其费用必须由国家统一制订。公有制+市场化+国家垄断,结果只能是服务日趋低劣,价格不断上涨,坑害百姓,少数人发财!
教育也几乎全是公办的,国家垄断,又要市场化,结果是乱收费,使教育费用急剧提高,很多人上不起学,农村学生几乎很少人上得起大学,这将使大量人口受不到教育,未来劳动力素质将因此而大大降低、社会经济将面临无法发展下去的状况。公办教育就不能市场化,就只能是非赢利的,费用必须由国家根据个人实际收入状况统一制订,而不是学校自己规定;私立学校,可以自行定价,但要制订准入标准放开市场。国家要根据学校的招生人数给予相应补贴,使绝大多数人能够上得起学,这才是百年大计。
从东莞国营的邮局发一份特快专递到香港要160多元,三天到;而私营快递公司只要20元,第二天到,价差达八倍之多。国家垄断、国家所有制是怎样的搜刮百姓的民脂民膏、是怎样的阻碍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一斑。
一个国家的公有制成份越大,腐败就越严重。一个国家各级政府的公权力越大,条条框框越多,腐败就越严重、民生就越凋敝,人民的生活越困苦,政府就越是不得民心。基层的政府各部门为了掠夺人民,不断制订种种不合理的,甚至违宪的“法规”,使人民触犯法规越来越频繁,他们获得的罚款就越来越多,腐败就越来越严重。不断干扰人民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使人民困苦不堪。
一个好的政府,是对人民正常行为限制尽可能少,不干扰民生,能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标准,能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一个政府不合理的禁令每增加一条,贪官们就多一条生财之路,腐败就会增加一分,人民的痛苦就会增加一分,贫富分化程度就增加一分,社会动乱的可能性就增大一分。
贪官们以种种“法规”、名义敲诈勒索工商业者、普通民众,使工商业者利润低下、难以维持,必然使投资匮乏,造成大量失业。
城管们殴打老头、老太太,没收他们赖以生存的微薄的生活工具和可怜的收入。他们靠什么生活?政府是不是会养活他们?政府没能力养活他们,难道他们就没有生存权吗?政府的职责首先是必须保障人民的生存权,人民连生存权都没了,政府还能存在下去吗?
卖淫其实在中国早已形成了庞大的产业,法律却认为它不合法,使可怜的卖淫女成为打击的对象。但是,政府是不是保证了绝大多数人的就业问题和最低生活保障,远远没有,中国的失业率全世界最高!而贫富分化程度中国也是全世界最高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多数生活十分困苦,很多人负债累累,国家是不是救济他们了?大多数妓女从小就没钱念书,国家是不是让她们受到教育了?没有文化,没有技能,更难就业。她们是不是就没有生存的权利呢?事实上,国家法律禁止卖淫的结果并没有使卖淫现象消失,而是给各地公安提供了罚款、收取保护费的权力;而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妓女们,只能寻求黑社会的庇护,这又为黑社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大量资金;很多黑社会为了控制她们,蒙骗、强迫她们吸毒,然后用毒品控制她们,这更使吸毒、爱滋病更加泛滥。冠冕堂皇、不切实际的法律造成了更大的腐败和黑社会的猖獗,危害着民生和社会。
政府提出“和谐社会”的号召,不和谐的因素不是贫困的人民,不是沿街叫卖的穷人,不是可怜的妓女,而是种种不合理的禁令和靠禁令掠夺人民的执法者,当一个政府靠禁令敛财,靠禁令显示权威,人民生活无法维持时,又如何能和谐呢?天下又如何能不乱呢?
学术腐败的泛滥是“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现象。
学校不追求教育质量,不追求学术,而追求paper数量,粗制滥造、东抄西抄的垃圾paper满天飞,热衷于贿赂、讨好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它们可以换来“科研经费”。为什么会这样呢?
根本原因是公有制的腐败。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对企业的利益相关系数很高,他们追求的是利润,而利润主要来自于科学和技术的进步,科技进步来自于人才,来自于真正的科研成果,任何虚夸的paper都被看成垃圾、当作欺诈、受到鄙视。大学的任务就是培养真正的人才与科技进步,而不是赚钱。它做好了前者,无论是资本家,还是政府都会花大钱支持它。它若只为赚钱、急功近利,就会被社会唾弃,被淘汰。
而国家所有制下,无论政府官员,企业,科研机构,还是大学,对国有资产的利益相关系数都几乎为零,都没有追求利润的动机,也就没有追求人才与科技进步、科研成果的动力。政府官员追求的是官位,是“成绩”,是对国家财产的掠夺与瓜分,而大学追求的是赚钱、追求的是经费,就以贿赂与垃圾paper满足官员,结果只能使教育、学术与政府的“政绩数据”一样泡沫化、迅速腐败,使我们的教育质量、科学技术越来越落后。
这也是为什么象邱成桐、邹恒甫这样不求名不求利自己贴钱搞教育的爱国学者如此痛心疾首、如此格格不入、如此大受排挤的真正原因。
醒醒吧!叫骂腐败的人们,腐败不是中国人的问题,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是公有制、是过大的公权力的必然结果!
二、如何能控制腐败
腐败的国民党政权被共产党凭小米加步枪打垮,赶出了大陆;可是今天,我们的腐败比当年的国民党过犹不及,如果不能遏制腐败,很难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
那么,怎样才能遏制腐败呢?完全消灭腐败,是不现实的,但是,将腐败控制住,使之尽可能地减少是可以做到的。
首先,必须尽可能地将国家所有制经济成份降低到最小,国有企业、可以按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的形式分给职工(参见本人文章《国有企业最优改制方案》http://www1.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develop&idarticle=63872&flag=1),而国有上市公司可以将国有股、集体股部分按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的形式分给职工。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将部分资产按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的形式分给职工,剩下部分上市。国有经济成份的消失,会使腐败的来源极大地减少,从而极大地遏制腐败。金融市场应对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其次,政策的制订应以法律为准,地方无权制订法规,所有地方法规均应宣布无效。而法律的制订,应以保障人民的生计、生产、经营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为出发点,政策、法律应尽可能地做到不扰民,任何禁令都要以人民的生计为出发点,干扰了人民的生计、生产、经营,就必须取缔。
对于许多握有实权的各级政府官员来说,工资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实在微不足道,统一而僵化的低工资制度,使政府官员只能追求工资之外的收入。有人以为可以学习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新加坡政府才多少官员,它的官民比例远远低于中国,而中国的官民比例为全世界之冠,如何养得起?
官僚机构为什么总是叠床架屋,不断膨胀呢?政府官员的工资是固定的,而工资由国家发放,多人少人对官员自身的利益毫无影响,而安置亲朋好友、收贿卖官却有现实的好处。国家所有制下,人们对国家财产的利益相关系数几乎为零,无论是上级官员,还是更上级官员,都不关心国家财产的得失,也就没有制约这个膨胀的力量了。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非也!首先,必须废除现行僵化的政府工资制度。国家应规定:各级政府的工资总额与其所收的税收总额的确定比例关系,比如为5%,而国家也同时可规定同一政府部门内部不同级别职员之间的工资比例,而不具体规定个人的工资。这样有什么好处呢?每个人的工资是一个固定系数乘以人均工资额,政府人数越多,那么人均工资就越低,个人工资就越低,这就会促使政府官员自动地削减人员,以提高个人收入,最终达到“高薪养廉”的作用;即使是“高薪”,此时的政府人员只有目前的1/10或1/20,甚至更少,总的开支也会大大减少。国家还要规定各级政府最低人员配置,否则,很多政府部门就会人少得无法运作了。
使各级政府官员的工资与税收成正比,将大大提高政府官员对本地经济的利益相关系数,必然驱使他们追求本地经济发展,以提高个人收入。
但是,这又会出现乱收税的现象,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有相应的监督稽查、举报机制,一旦发现,严惩政府官员和相关责任者。
很多地方政府靠滥罚款榨取工商业者、民众的财富。应规定:所有罚款,必须由国家开具统一收据,由被罚者直接存到国家公布的帐号上,不纳入地方税收,地方政府不得动用、截流。否则,以贪污论处。这样,就可以杜绝乱罚款现象。
司法必须独立,所有地方法院院长、法官,由国家统一任命,他们的工资、办公费等一切开支由国家统一划拨,不再受制于地方政府。一旦任命,就是终身法官,除非违反法律或辞职。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使他们不易受外来诱惑,珍惜自己的职位。
开放言论、新闻自由,允许私人办报、出版、建立电台,使之真正能够做到监督、净化政治的作用。
有人认为只有实行民主,才能遏制住腐败,事实上,民主并不是万能的,印度、菲律宾不是民主国家吗?但它们的政治、司法腐败比中国过犹不及;拉美诸国也是民主的,但腐败丛生。而中国目前并不具备实行民主政治的基础,绝大多数人是农民,他们基本上处在家庭自然经济状态下,相互之间经济联系很小,广大农村自身无法抑制内部的利益侵害,实行民主政治只会极大削弱政府权威,使广大农村成为黑恶势力的天下。
民主是我们的目标,它的实现还要较长的时间。但是,比较廉洁的专制政治还是可以实现的。
国家应设置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考察,作为其升迁的重要依据,有重大问题的官员,不但其本人要受到严惩,提拔他的官员也应受到相应处理。
使政府官员从正当途径获利更容易、更安全,从不正当途径获利更难、更危险,是转化政府职能、扭转腐败风气的唯一途径。
制订准入标准,放开医疗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私人开办医院;公立医院应确立为非赢利机构,其收费由国家统一制订。
放开教育市场,鼓励私人办大学;国立大学收费由国家根据社会实际收入状况统一制订,其收费应远低于私立大学,不足部分由国家根据招生人数补贴,大学应定位为非赢利机构,确保多数人能上得起大学。
当公有制经济和政府主导学术评价体系时,学术腐败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当私有制、私人资本主导学术评价体系时,学术腐败就会自动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哈佛、牛津、剑桥没有学术腐败,而北大、清华的学术腐败横行的根本原因。政府必须退出学术评价、退出学术管理,否则,只会带来学术腐败。
开放出版业,允许私人开办出版社,尤其应鼓励私人开办学术出版社,学术出版社应该是非赢利机构,资金由社会募捐获得,政府不应干预出版管理,尤其不应干预学术出版,只有这样才会使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得到发表,无价值的东西被淘汰。
只有当私有制战胜公有制占据主导地位时,学术腐败才会销声匿迹,才会有一个健康、向上的学术环境,才会有学术的真正发展。
总之,腐败的遏制只能依靠公有制的消灭,和对公权力的削弱和约束,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战胜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