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2年8月19日购买了“三星34a7”彩电处理样机一台,电视机于2004年8月出现图像不稳定,至9月份全无图像,唐山维修部维修人员于2004年10月3日入户维修并将电视主板取出带回维修部进一步维修。我们多次打电话询问维修情况,起初维修部人员答复是主板损坏,为正在与厂家联系配件。后来说厂家已经把配件发过来了,正在路上。后来又说厂家已经没有备用配件并且也不再生产该型号主板,也不再生产该型号电视。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多次打电话与唐山维修部2226581和他们提供的三星天津总部8008105858以及北京三星总部01064390203联系。
我们提出过维修,答复是:没有配件了;
我们提出过换机,答复是:此型号电视不生产了;
我们甚至还提出过可加钱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视,答复是:不行。
最后我们问这么长时间你们打算怎么办时答复是:总部正在研究。
而且唐山维修站的那个妇女一副随时阴阳怪气的口气与冰冷的嘴脸,好象我们所问的什么事都与她无关,并且居高临下的口气,让人觉得可笑又可气。
直至2005年9月9日才由唐山维修部打电话通知我们说总部同意为我们退机,但每天要按千分之一收取折旧费用。从购机之日约776天如果按维修部所说按千分之一收取折旧费那么每天是5元,776天共约3880元,购机5000元减3880还剩1120元。
我们的疑问是:
1、 厂家保修承诺是主板保修三年,为什么售出的电视不到三年就不提供配件了?这种由于厂家不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用户承担吗?
2、 三星在知道没有配件的情况下,为什么迟迟不做出处理结论,以至于我家2004年10月3日至2005年9月9日近一年没有电视。